3.5小時學會預防勞資糾紛|從此不怕員工申訴、勞檢上門!
老闆最怕的事,不是沒業績、不是員工離職——
而是「被申訴、被罰錢、被查帳」的那一刻。
員工上班遲到早退,公司能扣薪嗎?
面試說能上晚班,結果上工後說「身體不行」怎麼處理?
員工出包害公司損失,能扣他薪水或要求賠償嗎?
被勞檢臨檢,文件要準備哪些?
員工請假、曠職、績效不佳,能開除嗎?怎麼開才合法?
員工上班遲到早退,公司能扣薪嗎?
面試說能上晚班,結果上工後說「身體不行」怎麼處理?
員工出包害公司損失,能扣他薪水或要求賠償嗎?
被勞檢臨檢,文件要準備哪些?
員工請假、曠職、績效不佳,能開除嗎?怎麼開才合法?
只要處理錯一個步驟,就可能被罰上萬元,還得面臨勞資糾紛、勞檢處分甚至法院訴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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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業因門市缺人、組織調整或業務改變,可能需要調動員工的職務或工作地點。但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10條之1,調動不得違反勞動契約,並須符合五項原則:具有企業經營必要性且無不當目的、不得對工資及勞動條件作不利變更、員工體能與技術可以勝任、地點過遠時提供必要協助,以及考量員工與家庭的生活利益。勞基法第10條之1

員工突然離職或未完成交接,確實可能影響企業營運,但公司不能以此拒絕發給服務證明書。依《勞動基準法》第19條,勞動契約終止後,只要員工提出請求,雇主或代理人就不得拒絕。勞基法第19條

底薪 30,000+全勤 2,000+職務津貼 3,000+績效獎金 5,000

依《職業安全衛生法》第37條,事業單位勞動場所發生死亡、同一災害罹災3人以上,或1人以上經醫院診斷需要住院治療的職業災害,雇主應於8小時內通報轄區勞動檢查機構。依職安署說明,住院治療不包含單純留院觀察;通報時間則從雇主明知或可得而知發生法定職災時起算。職安署職災通報說明